各廣告主、廣告經營者、廣告發布者:
為規范涉及高考、中考相關內容商業廣告的設計、制作、發布行為,維護好高考、中考期間及其之后的廣告市場秩序,衡水市市場監管局特發布以下提醒警示:
一、不得設計、制作、發布含有售賣考試作弊器材等內容的廣告;
二、不得設計、制作、發布含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等內容的廣告;
三、不得設計、制作、發布含有“官方指定”“押題準”“保過”等內容,對升學和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廣告;
四、不得設計、制作、發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、工作人員、考試命題人員參與培訓等內容的廣告;
五、不得設計、制作、發布含有利用學術機構、教育機構、行業協會、專業人士、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、證明等內容的廣告;
六、不得設計、制作、發布違反“雙減”政策規定的各類校外培訓廣告;
七、發布廣告前應嚴格審查,確保相關廣告不出現涉及導向問題、政治敏感性問題、違背社會良好風尚,以及夸大培訓效果、誤導公眾教育觀念等虛假違法內容。
希望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。若發現上述違法行為,請撥打12315熱線進行舉報。